中国武术协会
武术字〔2017〕437 号
关于举办2017 年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
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和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
员会的高校等一级单位会员:
2017 年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将于12 月9 日至10
日在北京举行。请各参加单位认真组织报名,严格审核报考
资格,并于11 月21 日前将报考材料报我中心,过期将不再
受理。考试内容详见附件。
联 系 人:张路平 陈晓卉
电话/传真: 010-64912172
附件:2017 年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规程
中国武术协会
2017 年11 月2 日
2017年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规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至10日
考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二、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和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高校等一级单位会员。
三、考试内容
(一)技术考试
1.规定项目: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组编、中国武术协会审定出版的《中国武术段位制系列教程》中的太极拳(陈、杨、和、武、吴、孙式)、长拳、少林拳、形意拳、八卦掌、通臂拳、戳脚、翻子拳、八极拳、螳螂拳、五祖拳、咏春拳的六段单练套路。
2.自选项目:除规定项目之外,必须选报一项拳术和一项器械。
(二)理论考试
考试分笔试(闭卷考试)与答辩,内容限于《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指导手册》中的理论考试范围。
四、报名资格
凡获得六段资格达6年以上,年龄45岁(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活动达25年以上,分别具备下述各系列业务和理论条件两项以上者,均可申报七段位。
(一)教练员、教师系列
1.具备武术专业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达6年以上,或具备武术专业中级职称达15年以上。
2.不间断地从事专职武术教学训练工作达20年以上;或系统掌握1种以上拳种的技术和理论体系,对该拳种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3.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活动执行裁判工作5次以上。
4.获得六段资格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限第一作者)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二)运动员系列
1.在世界武术锦标赛、世界杯武术锦标赛、世界运动会、亚洲运动会、亚洲武术锦标赛、全运会武术比赛中获得2项(次)冠军者。
2.获得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达15年以上的武术工作者。
3.获得六段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限第一作者)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三)管理人员系列
1.从事武术管理工作20年以上。
2.从事武术管理工作达10年的科级以上干部。
3.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主持人组织省级以上武术活动5次以上。
4.获得六段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限第一作者)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四)社会武术系列
1.系统掌握某一拳种技术和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对本拳种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2.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传统武术观摩表演和竞赛中取得2项(次)前3名或一等奖。
3.获得国家级以上武术裁判称号,在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主办的全国性武术赛事活动执行裁判工作5次以上。
4.本人所办武术馆(校)被中国武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评为“全国武术优秀馆(校)”,或被本省省教委评为“优秀民办学校”;或受到当地武术行政管理部门表彰者;
5.获得六段后,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武术学术文章2篇(限第一作者)或专著1种以上,或所撰论文曾2次以上入选国家武术研究院或国际武联组织的国际性学术研讨会。
五、参加办法
(一)各省区市武术协会和设有武术段位制工作委员会的高校武术协会一级单位会员可组队参加考试,每队可报领队一人。
(二)参加考试人员必须穿武术段位考试服装(白色)和武术鞋,服装不符者,不予参加考试。服装、器械自备。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规则
考试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版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1.规定项目时间
按规定套路动作顺序完成,时间不作要求。
2.自选项目时间
(1)拳术、器械:完成时间不少于50秒,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2)太极拳、太极器械:完成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七、晋段标准
1.规定项目成绩合格。
2.自选项目2项技术成绩每项得分9.3分以上。
3.理论考评和答辩两项成绩达到160分以上。
以上三条均达到标准者,可晋升七段,并颁发段位证书与徽章。
八、相关费用
(一)凡取得晋升七段资格者,按段位制文件(《武术段位制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到会务组缴纳相关费用。
(二)参加考试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九、考评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
(一)监察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由中国武术协会按《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评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1.2017年11月2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2017年武术段位制国家考试报名表”、《责任声明书》,报考者的高段位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一并寄至中国武术协会社会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029),同时将“报名表”、“高段位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duanweiban@126.com。
2.中国武术协会社会部将于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复函是否能参加考试。没有收到复函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报到
1.各代表队于2017年12月8日,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报到。
2.查验身份证与原段位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到时交组委会,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十一、其它
(一)报到后,请认真阅读考生手册内容,若对编排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2月8日18:00之前,由本队领队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组委会会务组(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所提出的申请修改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相符,予以更改。
(二)考生须在考试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考处理。
(三)为了保证公平考试、严肃考试纪律、各代表队和全体考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和组委会的各项规定,认真考试、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 系 人:张路平、陈晓卉
电话/传真: 010-6491217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duanweiban@126.com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武术协会。
附件:1.2017年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日程安排
2.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报名表
3.中国武术段位制高段位申报表
4.《责任声明书》
附件1
2017年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日期 |
上 午 8:00 |
下 午 14:30 |
晚 上 19:30 |
12月8日 |
1.报 到 2.适应场地 |
组委会 |
|
12月9日 |
技术考试 |
技术考试 |
理论考试 |
12月10日 |
答 辩 |
颁发证书 |
离 会 |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2
中国武术段位(七段)考试报名表
一级单位名称: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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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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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段位 |
获得现 段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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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位编号 |
身份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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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系列 (打√) |
□教练员、教师系列 □运动员系列 □管理人员系列 □社会武术系列 (限选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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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项目 |
自选项目 |
拳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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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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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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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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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推荐单位/考试点(签章 ) 2017年 月 日 |
一级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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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单位意见”一栏,由单位、协会或考试点负责人签字同意。
中 国 武 术 段 位 制
高段位
申
报
表
申请段位:
姓 名:
单 位:
中国武术协会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武术段位制高段位申报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1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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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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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武年限 |
现段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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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系列 |
会员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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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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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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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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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现段位以来的武术经历 |
(请填写武术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活动和获奖等项,此栏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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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项目 |
系统精通拳种名称: ;兼通拳种名称:1. ,2. ; ① 年开始从事武术专业工作,职称/职务 ,任现职时间始于 年 ② 年开始从事武术职业工作 ③ 年开始不间断从事武术传承活动 ④ 年开始不间断担任社会武术组织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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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成果(论文、著作和科研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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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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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意见 |
(武德、武技、武理和贡献)
推荐人段位证号 考评员证号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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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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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
初审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中国武术协会一级单位会员(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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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备案 |
技术评定: 口 及格 口 良好 口 优秀 理论评定:口 及格 口 良好 口 优秀 业绩评定:口 及格 口 良好 口 优秀
高段位评审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
中国武术协会(盖章) 年 月 日 |
|||||||||
高段位申报附件参考目录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身份证复印件 |
* |
2 |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
* |
3 |
现段位证书复印件或破格入段的单位推荐函 |
* |
4 |
武术职称/职务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文件复印件 |
专业人员必备 |
5 |
申请按奖励条款破格晋段者需提交逐级审核的推荐资料和意见 |
|
6 |
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送审著作需原件) |
*此三类送审一篇(册)即可 |
7 |
合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及编写分工证明(送审著作需原件) |
|
8 |
论文期刊封面及写有标题和作者的目录复印件(送审稿需原件) |
|
9 |
为所教学生签发四段以下技术成绩认定证书的名单和证明复印件 |
* |
10 |
参加理论研讨会和理论科研成果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
|
11 |
参加符合评审要求的比赛级别获奖证书复印件 |
|
12 |
“获得现段位以来的各项武术业绩和相关情况”总结报告 |
* |
13 |
参加段位制指导员和考评员工作的证明材料 |
|
14 |
参加竞赛裁判工作的证明材料 |
|
15 |
其它参与武术活动的业绩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
其它证明复印件分项填写 |
注:所有复印件需彩印。
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申报表填表说明
1、“申报系列”栏的填写:七段分为武术教师和教练员系列、武术运动员系列、社会武术系列、武术管理系列4个系列;八段分为武术教师和教练员系列、社会武术系列、武术管理系列3个系列。申请晋升七、八段者,须按下述规定,选定系列填入“申报系列”。
(1)武术教师和教练员系列指在大中小学校专门从事武术教学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的武术专业教师;以及在各级各类武术运动队专门从事武术训练工作,并具有教练员职称的武术专业教练员。
(2)武术运动员系列指各级各类武术运动队和院校中具有武术技术等级的优秀运动员。
(3)社会武术系列指在武术馆、校从事专职武术教育工作,或长期不间断地坚持在武术辅导站、点进行群众性武术教学和推广传播工作,或长期不间断地坚持武术研习及传承工作,或担任各级武术协会、社会武术团体职务的相关人员。
(4)武术管理系列是指长期从事武术管理工作并坚持武术锻炼,对武术事业的发展具有一定贡献和重要影响的管理人员。申报九段不分报考系列,不填写此栏。
2、“审核项目”栏的填写,请根据个人情况有选择地填写。
3、“推荐人意见”栏,一般由本人的老师、单位或协会负责人填写并签字。
4、“初审意见”栏,初审单位可根据情况填写“表中所填内容属实,同意推荐”,一级单位会员可根据情况填写“经审核同意推荐”。
5、“审批意见”栏,由高评委主任签署评定成绩,并根据情况可填写“经综合评审同意授予武术七段、八段、九段”。
6、“照片”需是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7、“高段位申报表附件参考目录”,用于提示申报者按照《<中国武术段位制>高段位考评办法》的要求准备附件,其中标“*”号的为必备附件。附件准备妥后,请仿此目录表格式汇总成本人申报表附件目录。
8、请从中国武术段位制官方网站下载申报表,填写时要求采用电子格式,并以A4纸正反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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